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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图为民警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放安全头盔。
图为长陵营交通大队联合台湖镇开展严查十类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宣传。
图为交警开展现场执法。
8月1日8时许,早高峰时段,北京市通州区交通支队长陵营大队的民警在台湖镇玉甫上营路口开展非机动车十类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宣传活动,并进行现场执法。
活动现场,交警、协管员和志愿者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十类突出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引导,并通过视频案例向群众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
“大姐,您骑着电动自行车过斑马线,还带着孩子,这是非常危险的。请您靠边停车接受教育处罚。”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位40岁左右的女士因违法骑行被交警拦停。因为是首次违法,交警对其进行了交通法规教育,未进行处罚。一个小时内,交警查处了近30起各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长陵营交通大队大队长曹永贵介绍,台湖镇处于城乡接合部,电动自行车出行比例高,交通安全隐患大。结合近期全市开展的严查非机动车十类不文明行为专项行动,长陵营大队加强了专项整治和普法宣传,提升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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